2)第771节 全面攻日 5_二战之我是蒋纬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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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皇、对帝国、对皇军确实忠心”的朝鲜籍日军部队,那些被裁撤了的朝鲜籍日军部队的成员一律充当劳工苦力使用——因此,此时在汉城前线以及以后在朝鲜半岛南部战场与南京军交战的日军基本上都是“纯种日军”,朝鲜籍日军很少了。跟日军“失道寡助”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南京军这边则“得道多助”。对于被俘的和主动投降的那几万朝鲜籍日军俘虏,南京军肯定不会白养着他们,正好,韩国临时政府(韩国流亡政府此时已经回到韩国本土,不再是流亡政府了)急需建立、拥有、扩大自己的武装力量,于是,双方一拍即合,南京军“变废为宝”,“帮助”韩国临时政府把那些被俘的、投降的朝鲜籍日军俘虏改造成韩国光复军的新成员。命令一下,朝鲜籍日军俘虏们立刻应者云集,因为南京军总部是这样下命令的:

  你们都是韩国人,但你们却给灭亡韩国、奴役韩国人民的日本人卖命效力,跟日本人为虎作伥、助纣为虐,因此,你们都是数典忘祖、卖国求荣、认贼作父、罪不容诛的“韩奸”!不过,韩国光复战事正在展开,每一个韩国人都应该为祖国光复而尽一份力,如果你们还把自己当成韩国人,就要积极地改过自新、将功赎罪。根据韩国临时政府的公告,你们中犯下罪行者,一律严惩不贷,没有犯下罪行者,也一律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接受十年的劳动改造,并且家人会在战后被强制性迁居到指定地方进行集中性管理,但是,如果你们真心忏悔罪责,可以加入韩国光复军,为韩国光复以及个人赎罪而战,杀死一个日军即可免除十年有期徒刑,在战后和家人一起成为真正的韩国公民,杀死更多日军或者立下功劳者,另有优厚奖励…等。

  毋庸置疑,朝鲜籍日军俘虏们宁可选择上战场杀日军而不愿意坐牢以及让家人受牵连,因此,命令被下达后,朝鲜籍日军俘虏超过九成五以上的都选择加入韩国光复军。一夜之间,原本“既没兵也没枪”的韩国临时政府一下子拥有了“几万大军”,有了兵后,随即有了枪,南京军向韩国光复军提供了足够多的武器装备,逻辑是这样的:朝鲜籍日军向南京军投降或被俘后,他们连人带枪都属于南京军的战利品,南京军把他们的人“送给了”韩国临时政府,但他们投降时、被俘时被南京军缴获的武器装备仍然是南京军的战利品,不属于韩国临时政府,韩国临时政府需要拿钱买,没钱就先打欠条,战后连本带利地归还——南京军出兵朝鲜半岛的军费有一半是韩国临时政府支付,道理很简单:南京军出兵朝鲜半岛虽然是为了中国打败日本,但同时也是帮助韩国临时政府光复韩国,花费岂能都是自己掏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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